如果大家有留意羅馬數字錶面,相信大家都會感到好奇,為何大多數錶面上的羅馬數字時標是以「IIII」代表數字四,而不是我們平常我見的「IV」?
根據瑞士高級製錶基金會的資料解釋,在古代的羅馬,羅馬數字採用加法原則來書寫,即I=1、II=2、III=3、IIII=4,V=5…VIIII=9…XXIIII=24。直到帝國時代,出現了減法原則:即IV=IIII、IX=VIIII,XXIV=XXIIII等。除了非常少的特別例子,而正式的銘文、紀念碑或者日晷,都從未採用過這一減法原則。
小時報時的時鐘出現於13世紀。當15世紀的鐘錶匠為這種時鐘裝上錶盤時,他們採用了已經被廣泛使用的羅馬數字,其中日晷尤為著名。這一傳統一直延續到1582年格里高利歷被引入。從這時起,錶盤不再分為一天24小時,而僅僅分為12個部分。
為甚麼IIII仍被保留到今天?
第一是為了在視覺上保持對VIII的平衡;例如以下形成四個一組的三組數字:
含有I的:I,II, III, IIII
含有V的:V,VI, VII, VIII
含有X的:IX,X,XI XII
另一個保留IIII的理由是在輻射狀錶盤上,III、V、VI、VII和VIII以一個角度指向中心,而IV將變得難以閱讀,因此保留IIII令閱讀簡易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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